关于提升城建档案装订质量的通知
长春市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近期,部分城建档案存在装订质量差、图纸折叠不规范、印章加盖不全、扫描不清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审核、保存和使用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现就档案装订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通知如下:
1.工民建科验收明细表有更新。
2.《xxx许可证及其附件》类的文件,需要附上附件一并移交。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3.图纸用彩色扫描,不再需求去色。
4.档案共用的情况需要在情况说明和项目备注中标明。
5.合同、竣工报告、情况说明等文件应有日期落款。
6.声像档案的照片要尽量照出全貌。一张照片无法照出单面全貌的,可以用多张照片体现。
7.如果一卷档案包含多种文件,案卷题名最后写“等文件材料”,如果一卷档案只有单项文件,案卷题名最后写“文件材料”(桩基检测报告、岩土勘察报告、竣工图除外)。
8.纸质材料应编页。编页的第一页应体现本卷的总页码,例:98-1 。
9.屋顶保温应和保温资料一同提交。
10.声像档案应按照档案馆要求,上传完整的拍摄项目和照片质量,如因特殊情况存在不完整的现象(例:一侧墙体与另一栋建筑相连导致缺少一侧建筑立面,或该工程单体没有涉及燃气等)应填写情况说明并加盖甲方公章,情况说明跟随施工资料一同上传至文件处,并将原件移交至档案馆。
11.工程的消防备案情况,现在是抽检。抽中消防检查的,应该有备案凭证和意见书;未抽中的,只有备案凭证。
12.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是两份独立的文件,不存在包含情况。
希望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更加重视城建档案的归集整理,减少编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错误,切实提高城建档案的装订质量。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5年1月10日
附件:2025明细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