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各项事业飞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市容市貌焕然一新、承载能力大幅提升、道路通行更加顺畅、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悄然间长春市完成了华丽转身,迎来了破茧成蝶的嬗变。为了展现长春的建设发展历程和成果,现开展2012年至2022年期间长春市城市建设成就的历史照片征集活动,以摄影特有的艺术形式和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长春市近十年来的奋进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用生动的影像展示我市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宜居的自然风光,让更多的人走进长春、了解长春、热爱长春。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征稿时间
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15日
三、评选时间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30日
四、征稿范围
在2012年—2022年期间,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近十年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教育卫生、工业企业、民俗文化、民生发展、生态宜居、自然风光等相关精品照片。
五、征稿细则
1、投稿摄影作品为数字照片。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数字照片不可改变作品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
2、全体市民均可投稿。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1幅计,每组限4—8幅)。要求投稿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其他合法权益。投稿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投稿者可先将照片小样(JPG文件格式,作品不低于500KB,分辨率不低于72DPI,短边长不低于1000PX)标记清楚序号,连同填写好的《长春市历史照片征集作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起发送至投稿邮箱或邮寄至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4、本次活动征集照片400幅。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征集照片将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将在10月中旬开展,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将确定最终征集入选作品。
5.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将与征集入选的作品投稿者联系,将原始照片(需为JPG文件格式,且每幅作品不低于5MB,最长边不低于5000PX,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按要求移交给主办方用于鉴定及后续使用。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未通过鉴定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未被征集的作品不再另行通知投稿者。
6、经专家评审组评选出征集入选的作品,每幅作品(组照按1幅计)支付稿费200元整。
7、主办及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围作品,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8、主办及承办方保证在尊重、保护作者的著作权的前提下,不做商业用途。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投稿者如通过电子邮箱投寄作品,需将所有作品小样标清序号连同填写好的《长春市历史照片征集作品信息登记表》装入总文件夹,将总文件夹命名为“投稿者姓名 联系电话”。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3年7月1日